12月28日,從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,河南省已經全面建立湖長制,將8個自然湖泊和51個人工湖泊納入湖長監(jiān)管范圍。
去年年底,黨中央、國務院在全面實施河長制的基礎上,進一步加強湖泊管理保護工作,決定在全國范圍推行實施湖長制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,積極落實。目前河南省已全面建成市、縣、鄉(xiāng)、村四級湖長體系,湖長到崗履職巡湖,并強力開展河湖問題專項整治行動,湖長制工作體系同步納入河長制工作體系運轉。
據(jù)介紹,河南省對*次全國水利普查登記在冊的8個自然湖泊建立湖長制,并將51個人工湖泊納入湖長制,9個省轄市設立湖長216名,截至12月20日,各級湖長已巡湖1626次。
明年,河南省將全面加強農村河湖管理,以鄉(xiāng)(社區(qū))、村為主體,將流域面積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、溝、渠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的塘、堰、壩等小微水體全部納入河(湖)長制監(jiān)管范圍,著力解決農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。
全省還將持續(xù)開展清潔河湖行動,全面清除河湖垃圾;持續(xù)開展河湖“清四亂”專項行動,確保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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